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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要求”查两对半?

  今年1月1日实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除特定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强行检查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但记者在采访中却有了新发现——

  现场:抽血前先签字

  上午8点半,苏州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门诊楼里已经挤满了年轻人,他们都是来参加招工体检的。在门诊楼显著位置,张贴着一则通知,“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不将乙肝两对半作为常规项目,如个人要求检查需向工作人员提出”。但记者发现,到这里体检的人都“要求”检测两对半。

  医院体检有着一定程序,体检者先到服务台现场照相、拿体检表,而后排队抽血。记者注意到,体检表中没有两对半这个项目,而是用“免疫”这个词来含糊替代。负责分发体检表的工作人员,在每张体检表上都盖了一个“本人要求查两对半”字样的蓝色印章,并留有签字区域。抽血时,医务人员先要检查是否已签字,并不时提醒体检者,“先签字再抽血。”有位体检者没有签字就要抽血,医务人员当即将体检表交还给他。

  在服务台,记者看到了医院招工体检“套餐”。一般招工体检项目有基础项目和初级项目两种,体检一次价格分别是50元和70元,但这两个最基本的招工体检都包括乙肝两对半项目。园区疾病防治中心网站显示,该中心一般企业招工体检有含乙肝两对半和不含乙肝两对半两种,价格分别是每人60元和40元。据了解,近日到苏州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苏大附二院、园区疾病防治中心等医疗机构参加招工体检的人较多,每个医疗机构都有上千名。当记者向医疗机构询问相关情况,提及是否查两对半时,工作人员都有些迟疑,只说“要看单位的”。

  供求双方:“力量”相差悬殊

  “要不要人,单位说了算,不签字就等于放弃工作,”来自河南的21岁的小芳说出了“本人要求体检”的“秘密”。

  采访当天,高新区某人力资源职介公司的崔先生在医院门口领着五六十人体检,他用肯定的语气说,“对单位来说,乙肝肯定是必检项目。”他解释,这些工人多是操作工,吃住都在工厂,乙肝又是传染病,如果有人在厂里得乙肝,那么,工人肯定要找单位“算账”。为了避免这样的麻烦事,单位都不要乙肝患者。提及招工人数时,崔先生笑了,“找工作的人不要太多,招10个能来100个,甚至更多。”

  和招聘者“牛气冲天”相对应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自卑和郁闷。“体检对我来说就像判刑”,小舟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虽然在一个较为“宽松”的企业上班,但“体检”一直是他内心深处的痛,现在他还担心今后某一天单位组织体检,“可怎么办”。据了解,小舟因携带乙肝,在求职过程中曾四处“碰壁”,而目前这个单位也是有着相同经历的朋友介绍的。

  “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们同等的就业机会呢?”市五院肝病专家朱传武对此颇有感慨,乙肝虽是传染病,但有着特殊的传播途径,吃饭、工作都不会传播,而且预防也不复杂,接种乙肝疫苗就能避免感染。因此,单位与其战战兢兢,不如让员工接种疫苗。专家说,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的人在群体中占十分之一,由于目前还没有根治方法,他们可能一辈子都要携带病毒。他们的就业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需要大家携手努力、共同对待的公共卫生问题。

  维权:目前没有人投诉

  应该说,在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利方面,早有相关法规出台,但难以真正落实却是不容回避的现实。

  去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及《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也有相应维权内容,不仅对医院,对用人单位也有了一定约束力。相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是否有人因用人单位违规而投诉呢?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获悉,到目前还没有人拨打“12333”就乙肝维权问题进行投诉。应聘者似乎已经接受了招工体检要检查“两对半”的现实:健康者无所畏惧,有问题者战战兢兢。

  早在2004年12月1日,市卫生局便在全国首次推出《苏州市体检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检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一般招工体检不将乙肝作为 必检项目,但该《规范》只对医院有约束力。由于企业纷纷主动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并和医院签订知情同意书,于是《规范》成为一纸空文。

  谁来改变应聘者主动要求检查两对半的无奈?据了解,市卫生局目前已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清理“体检套餐”,而相关检查也将在近日进行。这样的新举措能否有效改变现状,还需要拭目以待。

  来源:苏州日报(记者:林晓俊 http://www.szrbs.net/misc/2008-03/16/content_85481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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