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肝携带者或患者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有一定的价值,因为发生肝癌、肝病末期或肝功能衰竭的机率比普通人高一些。因此,很多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患者都在考虑购买一些重大疾病保险或健康保险。
乙肝携带者能买保险吗?谷歌一下,得到的答案是: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
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在现实中,保险公司往往一味地宣扬自己的险种多么适合大众,却很少正面宣传乙肝携带者不要购买保险。有的人知道自己是乙肝携带者,有的人则不知。无论知与不知,全被热情过度的业务员列为销售对象。有多少业务员了解乙肝?又有多少业务员会明确地询问:你是乙肝携带者吗?而且有些险种只是例行询问,并不强制查体。由此,一些乙肝携带者(含知情和不知情的)就成为了保险公司的客户。这些客户此时可以说已掉入一个陷阱:无论你保费交了多少年,一旦得了肝病,没有什么对不起,就是不赔。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拒保案例:2004年8月,山东栖霞一位三十岁的女教师购买了泰康人寿的《泰康生命关爱众大疾病终身险》。按合同,当投保人大病或身故时,保险公司应赔付两万元。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要求查体,而只是要求在一页密密麻麻的询问事项中答是或否。她因身体一直健康,没有得过大病,于是对合同上一百多种遥远而又陌生的疾病,全都划了否(打勾,意为没得过)。而她此时并不知道自己是乙肝携带者。2008年3月,当她被查出肝肿瘤时,也被确诊为乙肝携带者。泰康人寿由此得出结论:该投保人携带乙肝病毒,却未如实告知,属欺诈行为,所以将拒绝赔偿。当事人的亲属在电话中询问泰康人寿烟台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她当时知情且告知业务员,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那我们将不建议您买保险。
对于我们乙肝携带者,有些保险公司是拒绝承保的。所以,在购买保险时,我们要注意以下3点(感谢 ninglion 的总结):
1、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各项条款。如果保险合同规定,对大三阳或小三阳不予承保,最好不好买这种保险。因为保险公司不会对你承保。有些业务员,为了拉客户,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先让你交了保险费用再说。虽然可以到起诉到法院寻求公道,但你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2、买保险时,视保险公司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告知自己有乙肝。按照有关保险法律,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要求告知(比如在既往病史的表格中明确提到乙肝事项,或者保险代理人询问你是否携带乙肝,或者以其他方式要求告知),这时必须告知你是否有乙肝。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我们就不用主动告知,被保险人没有主动告知的法律义务。
3、依约履行告知义务后,保险公司必须依法支付保险金。按保险合同,当我们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签了合同,交了保险费以后,我们今后生病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赔付保险金,不得拒赔。
据说,乙肝小三阳携带者如果投保的话,有可能要加费;而大三阳携带者投保的话,可能无法办理疾病保险,就算可以,应该要加比较贵的费用。
以上就是我今天了解到的保险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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