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下午5时,深圳市人民医院保健体检中心的两名护士在体检抽血处贴上了相关告示。告示中说:“接上级通知,招工调干体检表格有所调整,现表格不包括乙肝表面抗原及乙肝两对半。需做此项目者,请与总台及收费处联系。”
张贴内容中所指的“上级通知”是指深圳市卫生局于2007年6月28日下发的《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深圳市“任何医疗机构均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明文规定外,不得强行为体检者作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开单检查前应征得体检者本人的同意或体检者单位的授权。”如有医疗机构违反以上要求,深圳市卫生局及各区卫生局将严肃处理。
深圳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谢若斯说,通知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个人去就业,如果体检部门得到用工单位授权的话,检查完毕后必须向单位公开相关信息。而如果是由患者自己来决定做不做抽血检查,医院也将保护其个人隐私。”
据了解,在今年4月份,深圳市人民医院等市属大医院就已经要求单位体检必须将受检者的个人体检报告放入信封,封口后统一交到单位相关负责人。
“我们要求个人体检套餐由专人发放,结果也装入信封封口,凭交款回执或者有效证件方可领取。”深圳市人民医院保健体检中心主任韩全水介绍,“企事业单位招工招干体检结果必须密封后,再统一交给单位有关负责人。”
在肯定深圳卫生部门此举有助于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利的同时,我怀疑该新举措的可操作性以及实际效果。
深圳某音响出口公司张经理说,他们公司200多人,公司只有在招厨师时才会要求体检抽血,查肝功能,看有没有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其余工作岗位体检都没要求抽血、查肝功能等,十年多了,也从没出过感染的。
张经理表示,只要没有传染性疾病的都不会影响该公司招聘。他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对周边人危害不大,这么多年来其公司从没要求员工对此检查过,情况也挺好,以后他们也不会要求员工去查乙肝病毒的。
深圳某知名银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说,由于集团人员众多,为了让员工了解自身的健康情况,也为集团整体能有健康正常的工作环境,集团每年都会组织员工体检一次,员工办饭卡到集团食堂吃饭也会要求额外再体检一次,每次体检都要求抽血、查乙肝两对半。他们已经知道深圳市卫生局通知一事了,知道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一般的生活接触和共同进食都不会传染,但以后是否会取消体检对乙肝检查的要求,目前他们还未接到上级的有关通知。
在深圳市某物流公司工作的硕士毕业生王先生就是一位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他说刚得知深圳市卫生局推出的新举措,“很高兴啊,以后就不用每次都为体检偷偷摸摸、找人‘顶包’了”。
王先生说,他是小时候在一次打针过程中感染上乙肝病毒的。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成绩优秀,但硕士毕业后他选择了企业。在进现在公司前例行的体检中,他是找他一位朋友帮忙顶替抽的血,顺利过关被录用。几年来,他每次体检抽血都是找人顶替。
王先生说,虽然体检单上有照片,但每次抽血时医务人员都很匆忙,“替身”也一般抽了就走,因此只要性别相符,作假很容易,现场抽血的医务人员也很难发现,一般体检抽血查乙肝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同虚设”的。
目前,在很多乙肝论坛上,都能看到体检枪手代人体检的帖子,他们不厌其烦地留下QQ、邮箱或电话;另一方面,深圳在下发了相关通知后,仍然有很多人找体检枪手,可见企业在招用工过程中,乙肝歧视现象还是相当严重的。
本文出自【照牛排乙肝博客】,文章不定期更新,转载请以链接的形式注明本文地址本文地址:http://www.zhaoniupai.com/hbv/archives/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