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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歧视新招:医务室查乙肝,体检结果偷偷告诉人事

  最近发现在些工厂都不去医院体检了,直接在工厂的医务室查两对半,体检结果不告知求职者,而是偷偷告知企业人事部,随后,去应聘的战友就被拒了。

  对于这种现象,被歧视的战友取证维权非常困难。

  企业医务室到底有没有资格开展体检工作呢?卫生部2009年《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有规定: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www.zhaoniupai.com/hbv/);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由此可见,企业医务室要开展体检工作,需要满足很高的条件,很多企业医务室是没有资格开展体检工作的。战友们遇到这种情况,维权时可以先从企业医务室的体检资格来入手。

来源:中国HBVER邮件组 2010年8月5日 作者:陆军(金戈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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